为确保总务处施工项目的安全,促进文明施工,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、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》等国家相关安全法规,结合实际,特制定《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处罚细则》,具体内容见下表。
序号 |
考核项目 |
考核内容 |
罚款标准 |
备注 |
1 |
现场围挡 |
根据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施工,一般路段的工地未设置封闭围挡或围挡调试小于1.8M,围挡要求坚固、稳定、整洁、美观。 |
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罚款500—1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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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施工现场 |
1、 建筑垃圾未按管理要求随意堆砌,不及时处理 |
200元/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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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 现场材料、机具、设备未按管理要求乱堆、乱放 |
200元/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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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 无警示牌、标示牌或不标准、不规范 |
200元/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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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 施工人员未佩戴施工队醒目标志、未戴好安全帽 |
2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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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 施工人员着装不整洁,赤膊、穿拖鞋 |
1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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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、 施工人员在禁烟场所抽烟 |
1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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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生活区 |
1、宿舍内、外脏乱,垃圾成堆 |
2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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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|
2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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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其他 |
1、未按学校保卫部要求办理车辆出入手续,出入学校大门拒不接受检查 |
5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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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在校内随意走动着装不整洁、抽游烟,举止不文明 |
100元/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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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施工人员在校内骚扰学生 |
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—2000元。涉嫌违法犯罪的,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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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防疫期间未按学校相关要求办理防疫手续和提交相关资料。 |
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的罚款1000—2000元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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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①以上处罚由总表务处项目负责人开具违约处罚单(见附件),双方签字认可,罚款金额在项目结算时统一从安全文明施工费中扣除。
②本细则从2020年9月20日起执行。
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
2020年9月10日
附件:
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约处罚单
项目名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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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约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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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约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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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部门负责人(签字盖章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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下发日期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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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方项目负责人 (签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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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方签收人(签字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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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(原件留存甲方项目负责人处)